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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/10/23, 週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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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築設計 | Architure Design
建築設計是指為滿足一定的建造目的(包括人們對它的環境角色的要求、使用功能的要求、對它的視覺感受的要求)而進行的設計,它使具體的物質材料依其在所建位置的歷史、文化文脈,景觀環境,在技術、經濟等方面可行的條件下形成能夠成為審美對象的產物。
在廣義上,它包括了形成建築物的各相關設計:
- 按設計深度分,有建築方案設計、建築初步設計、建築施工圖設計。
- 按設計內容分,有建築結構設計、建築物理設計(建築聲學設計、建築光學設計、建築熱學設計)、建築設備設計(建築給排水設計、 建築供暖、通風、空調設計、建築電力設計)等。在狹義上是專指建築的方案設計、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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